一、招标人:******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三、项目概况
3.1工程名称:派出所路面黑化及零星工程
3.2工程地点:盐都区学富镇
3.3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19.2万元
3.4招标内容:派出所路面黑化及零星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适当调整的权利。
3.5工期要求:25日历天,具体满足招标人要求
3.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甲方需求)。
3.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3.8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4.3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2024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期间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8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8.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8.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工程与本次招标的项目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五、报名须知: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六、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七、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八、本项目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8 月 13 日 9:00时。
开标地点:学富镇社区教育中心(原老政府楼)二楼小会议室
九、招标文件获取: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十、投标应知:
10.1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无特殊******人民政府的各类******人民政府的各类招投标活动。
******人民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10.3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对明显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如:手写涂改投标文件的、缺少资质原件的)视******人民政府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商行学富支行;账号:************00015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电汇或保函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试行)》(苏信用办[2021]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
******银行交款凭据、保函或第三方信用报告等相关凭证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若因招标人账户填写有误导致投标保证金未成功入账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书。
投标人必须******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人民政府网:******/col/col3374/index.html
附件:
派出所路面黑化及零星工程.rar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人民政府
联 系人:盛所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 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恒荣世家北苑24幢2单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