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度临海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公开征集2025-2026年度临海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供应商,欢迎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临海市印刷服务开放式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临采2024-(ZJ)072
采购项目内容及限价
采购内容 | 最高限制单价 |
标项一:《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出版物的印刷,出版物:包括报纸、期刊、书籍、地图、年画、图片、挂历、画册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装帧封面等。 | 详见征集文件 |
标项二:《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包括商标标识、广告宣传品及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纸、金属、塑料等的印刷品。 |
标项三:《印刷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印刷品的印刷,其他印刷品:包括文件、资料、图表、票证、证件、名片等。 |
本次采购内容不包括普通的打字、排版、装订、复印、影印、打印等内容;
四、框架协议适用范围
临海市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印刷服务,具体以财政部门发文为准。
五、协议有效期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六、供应商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并承诺履行本项目征集通知的各项规定;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根据《印刷经营许可证》里注明的经营范围报名相应标段,《印刷经营许可证》未有经营范围的标段不得报名。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公司(分支机构)报名。
七、保证金:本项目无需交纳保证金。
八、申请程序
1.项目有效期满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随时提交申请加入。
2.供应商报名申请前须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ztb/,咨询电话0576-******)和浙江政府采购网(******/v-settle-front/enter/account?settleCategory=1&entranceType=1&utm=web-government-front.2ef5001f.c169096.d******.117ed3806da111eda321ff5a9c08af5a,咨询电话******90)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
3.注册入库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在线报名申请(申请地址:******/trading-agreement-index/signup/online?instanceCode=ZJKJXY,咨询电话******90),不接受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的申请。
4.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的扫描件;
(2)印刷经营许可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附件1:项目报名书;
(4)附件2:《承诺书》;
(5)附件3:报价承诺表;
(6)附件4:企业主要印刷设备一览表;
(7)附件5:企业主要技术人员一览表;
(8)附件6:项目服务小组人员情况一览表;
(9)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截图。
(上述所有报名资料请加盖公章、法人章后以PDF扫描件的形式以一个文件夹进行报名,同时报名资料中请再提供附件1、附件3的Word版本电子文档)。
九、取得资格
1.审核机构:由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审核。
2.审核工作:征集公告发布后至框架协议期满前,供应商可以按照征集公告要求,随时提交加入框架协议的申请。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收到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以入围结果公告的形式通知供应商。
3.结果公告: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审核通过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入围结果公告。
4.协议签订:审核通过后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在线与入围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文本详见-附件7。
5.入围供应商可随时申请退出框架协议,退出框架协议后60天内不得再次申请。
十、产品上架
1.供应商协议生效后,系统自动上架申请时录入的产品。协议有效期内供应商可通过协议变更发起产品增减或更新,经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效。
******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或咨询政采云平台客服热线,咨询电话******90。
十一、第二阶段交易
本次框架协议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方式为采购人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十二、履约监督
(一)本框架协议由征集人对入围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管理,管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易纠纷申诉等,相关检查及处理情况将在框架协议模块中公布。
(二)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入围供应商接受框架协议合同资格。
1.未按框架协议入围结果签订合同,或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
2.合同授予后与采购人再次议价的;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采购人协商变更合同主要条款的。
(三)在协议履约过程中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征集人依据框架协议管理办法、征集文件及框架协议等相关规定约定,可视情对其作出约谈整改、暂停框架协议入围资格。
1.未及时更新维护服务内容,影响采购人采购的;
2.各级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征集人发现入围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解除与其签订的框架协议:
1.恶意串通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入围或者合同成交的;
3.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合同授予的;
4.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采购人请求履行后仍不履行或者仍未按约定履行的;
5.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因违法行为被禁止或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6.框架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入围供应商有上述1、2、3情形之一的,由征集人移送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五)被取消入围资格或者被解除框架协议的供应商不得重新申请同一框架协议。
十三、其他
1.项目联系人:汪女士 联系电话:0576-******
2.各供应商请加入QQ群,群号:******9,以方便相关事宜能够及时进行通知。
3.本项目仅接受浙江政府采购网在线申请,不接受纸质申请,谢谢配合!
4.凡涉及与本通知有关内容的解释权均属于临海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