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一魏村水厂取水泵站设备及管道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DSH-WCSC-S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办公室 ******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一魏村水厂取水泵站及输水管线迁改工程范围包括一座70万m3/d规模长江取水泵站改造,两根DN1600魏村水厂进厂原水输水管线(含管桥)和附属设施等工作。
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一魏村水厂取水泵站设备及管道迁改工程批复概算为7685万元。
(2)招标范围
①勘察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完成所必需的详勘工作。
②设计工作:德胜河航道整治工程一魏村水厂取水泵站设备及管道迁改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完成魏村水厂取水泵站、进厂原水输水管线和附属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预算文件编制、施工图纸等相关服务。
③整体设计服务:
a.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进行设计文件报批等服务;
b.协助施工、监理招标,做好施工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修改和变更;
c.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后期管养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
d.在德胜河航道整治总体设计指导下,满足国家、省、市关于平安百年品质工程的相关要求,配合创建平安百年品质工程。
(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
①勘察资料提交时间:满足设计进度的要求。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具备报批条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联合体各方均做要求)(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2)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②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②的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两个专业)甲级资质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3)企业业绩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泵站设计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注:
①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仅对联合体牵头人进行评审;
②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泵站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注:既有工程的维修、养护均不属于上述项目。
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
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需由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缴纳社保,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人员社保缴纳承诺书。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信誉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设计类型)被评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设计类型信用等级为准)。(联合体各方均做要求)。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各方均做要求)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联合体各方均做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不召开。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办公室
地址:常州市丽华北路2号
联系人:周鲁平、梁明俏
电话:0519-******
******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19号1102室
联系人:孙娇、刘明千
电话:0519-******-804
邮箱:******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6666-101。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注:联合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并完成邀请流程);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7)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上传,但联合体各方均需填报并生成投标报表。
(8)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即“投标报表”);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且未提供网页截图证明的,评标时不予认可。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9)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9.2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5年4月9日下午15:00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号)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9.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9.5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9.6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7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JTS110-11-2013),结合本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编写而成。《水运工程标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JTS110-11-2013)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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