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油罐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公司新建油罐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发展局以项目代码:2409-500101-04-01-8891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万州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主要为新建10座油罐及配套设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0192万元;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8663.542563万元。
2.4 招标范围:新建油罐10座,配套建设油泵房、发油棚等附属设施;护油堤******消防外网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说明。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150日历天(除上述总工期外,招标人还要求以下区段/节点工期:2025年8月30日前须完成2座油罐的内防腐及蓄水实验,具备装油条件。)。
计划开始时间:2025年5月4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9月30日。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以下条件只需满足其中之一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20年04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2.2业绩规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
①指投标人须具有近5年(2020年04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总罐容 6.3 万吨(含)以上或总罐容体积 6.93
万立方米(含)以上立式钢制焊接储罐(含固定顶、浮筒、内浮筒形式)工程。
②投标人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关键页、工程竣工验收证明(需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盖章)原件的扫描件,三者不可缺一。如这三者无法明确证明项目规模及结构形式,还应提供体现立式、钢制、焊接等形式的图纸材料。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属于联合体业绩的,还须提供该业绩对应的联合体协议书,且必须体现投标人在联合体业绩中承担罐体施工内容。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R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无效。
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个,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须在本项目中承担油罐罐体施工内容,另一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4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书,确保投标文件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4-11 09:3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4-11 23:59: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4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万州区新田港区 |
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
联系人: |
马经理
|
联系人: |
谭海峰、张振威、赵蕊、胡雪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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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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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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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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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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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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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10-******-290、302、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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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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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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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