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源汇区生态环境导向类EOD模式开发项目,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源汇区生态环境导向类EOD模式开发项目(二次)
2.2项目地点:漯河市源汇区。
2.3项目总投资额:约800万元
2.4项目概况:源汇区,隶属河南省漯河市,位于河南省中南部。源汇区耕地面积较漯河市其他区县较少,但农副产品资源丰富,是全国无公害农副产品生产基地。区域内目前已形成高性能医疗器械、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同时依托较好的区位有时,成为漯河市、河******居建筑、古城遗址等资源保护和修复,梳理现有的资源特点和基础设施,以及用地情况,结合国土空间和文旅开发、从生态环境保护、文化活化利用、生态产业开发等角度出发,对用地性质、交通设施、资源特质、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等要素进行统筹部署安排编制,为满足生态、生产、生活三生融合以及文化旅游的整体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并完成类EOD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5招标范围:漯河市源汇区生态环境导向类EOD模式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咨询单位。
2.6服务期限:24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办理公共资源 CA 数字证书,嗨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tradding/login)主体库完成注册。
4.2完成企业库注册后,请于 2024-12-05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4-12-12 00:00:00,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嗨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完成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下载。
4.3 投标人下载完成后,进行招标文件费用缴纳,文件费300元(转账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售后不退。缴纳方式为: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漯河五一路支行
账 号:************01
4.4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后,向邮箱hndy6969@126.com(邮箱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发送投标人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联系方式,招标文件下载成功截图、缴费凭证),招标代理机构邮件回执后,视为报名成功。
注意:报名成功后方有资格参加后续投标环节。未按此流程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无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12-25 09:0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嗨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保证金的缴纳并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2根据本章第 5.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任何一种投标文件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将被拒绝。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 0 时至项 目开标时间,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不见面系统(******/tradding/login)选择登陆身份进行登录签到或使用CA数字钥匙登录嗨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tradding/login) 点击业务管理-开评标-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登陆后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截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开始时间)未完成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项目的开标过程。
5.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并将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原件核对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嗨招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上录入并交互发布于《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街道银江路银江花园23#商业综合楼1#10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灯具市场三楼
联系人:崔彦霞 刘影 刘婷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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