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阳光餐厅家具采购项目
2、预算金额:26万元
3、最高限价:2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采购需求:阳光餐厅家具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等,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6、质量标准: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投标人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申请人于2025年 3 月 3 日上午09:00至2025年 3 月 6 ******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 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楼,联系电话:******)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 3 月 7 日 09:30时
2、地点:大纵湖湖区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名称:******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姜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大纵湖旅游度假区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开放大道5号东进国际装饰城1号楼7楼
******有限公司
2025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