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关于征集合作单位公告
******有限公司拟组织确定充电桩投资建设运营合作单位,现向社会进行公开征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登记。具体资格条件如下:
一、征集内容
共10个充电桩建设项目投资建设运用合作单位,项目具体地点如下(10个停车场站分批分次进行建设,具体建设顺序由最终中选单位与征集人商定):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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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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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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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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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北岸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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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开发区北岸公园广场西侧
(游乐园东侧北湖滨路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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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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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城建停车公司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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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6号
(新五中校门口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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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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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湖南岸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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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南湖滨路1号南岸公园大门西侧
(园林局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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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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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湖南岸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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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南湖滨路6号
(唐程御品小区正门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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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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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东湖南岸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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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南湖滨路南岸公园靠金马大桥头
(恒大影城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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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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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大寨溪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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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
(下凡村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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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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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北港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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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路西侧海滨壹号南侧
(彩虹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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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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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塔山东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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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城区福宁北路与富春东路交叉路口
(龙威经贸广场西北侧红绿灯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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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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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工人文化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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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开发区团圆路9号
(宁德时代)地下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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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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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新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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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东湖路南侧东湖新村4号楼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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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作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覆盖充电桩运营相关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能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三、征集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报名单位可自行自主报名,不接受报名单位与其他单位合作或联合进行报名。
报名时响应单位需提供:
- 营业执照副本
- 法人授权书(如有)
四、方案征集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25年9月28日11:00起至2025年9月30日17:00止(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
3.其他要求:由报名人携带按要求准备的材料(统一放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外部写明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地点进行报名,提交材料后按要求进行登记即视为报名。
五、后续事宜:
******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报名单位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接收相关通知。所有报名材料经初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被纳入方案征集名单,并按后续通知指引提交方案材料以供征集人进行比选。未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名,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方所有。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梦龙路6号
联系人:陈明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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